关于我院优势本科专业调整学费标准的公示
依据河北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的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我院以下7个专业学费标准进行调整。该标准自2026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老生仍按调整前标准执行)。
序号 | 专业 | 调整后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390 |
2 | 自动化 | 5390 |
3 | 水利水电工程 | 5390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390 |
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390 |
6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5390 |
7 | 财务管理 | 5060 |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财务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