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我院针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交了退税申请资料。5月26日,学院财务处协助沧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对学校采购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退税情况进行下户核查和确认。工作人员先后对学校4个区域10多个场所,涉及水利、电力、电气、计算机等多个系部的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进行了抽查。我院国产设备手续完备、用途合规,整体情况良好。本次工作为我院国有资产退税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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